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秉承“止于至善”校训精神,弘扬“以科学名世,以人才报国”办学理念,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、砥砺前行,根据《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评选实施办法》,我院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此次2023-2024学年“至善学子”奖评审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1、2022、2023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,转专业、分流学生在当前所在学院参评。
二、评选类别
在思想品德、自强励志、学业科研、创新创业、文体艺术、劳动实践、国防实践、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、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。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,应充分覆盖在不同类别表现突出的学生,提高获奖覆盖面。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热爱学习、态度端正。
3.在思想品德、自强励志、学业科研、创新创业、文体艺术、劳动实践、国防实践、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、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。
4.综合素质测评优,本学年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0%。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本学年绩点排名未达到在本专业前50%,但绩点达到2.5以上的学生,综合素质测评良及以上,可向学院提出破格申请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确认并盖章。具体参见附件5。
三、奖项设置
“至善学子”奖(2000元/人),由各学院和艺术指导中心、体育系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置评审细则并负责评审,学生可以选择在学院或职能部门进行申报,不可兼报。人文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下:
学院 | 名额 |
21、22、23级4166am金沙信心之选 | 62 |
四、评审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
(一)评审流程
学生在思想品德、自强励志、学业科研、创新创业、文体艺术、劳动实践、国防实践、社会工作八个方面中限报两个方向,至多获得一项。学院根据《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评选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附件5)组织评审,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院内公示(不少于3天),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破格评审条件参照《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评选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附件5)执行。
(二)材料提交要求
1、纸质版
所有申请学生均需填写:
① 《2023-2024学年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申请表》(附件2);
② 《东南大学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奖学金申请表》(秋奖如已提交过该材料,无需重新提交,附一便利贴说明“姓名+秋奖已提交过《东南大学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奖学金申请表》即可)
※破格申请学生另还需填写:
《2023-2024学年东南大学 “至善学子”奖破格申请表》(附件3)。
请申请学生于2024年11月20日17:00之前将上述材料交来新大楼1315办公室;
2、系统申请
学生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—奖学金—东南大学至善学子奖进行申请,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20日17:00。
五、其他要求
“至善学子”奖获得学生需加入校级或院级“至善学子宣讲团”,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榜样。
附件1 东南大学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奖学金申请表.docx
附件2:2023-2024学年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申请表.doc
附件3:2023-2024学年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破格申请表.doc
附件4 2021级学年绩点.xls
附件4 2022级学年绩点.xls
附件4 2023级学年绩点.xls
附件5:东南大学“至善学子”奖评选实施办法(试行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