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秉承“止于至善”校训精神,弘扬“以科学名世,以人才报国”办学理念,引导东南学子不忘初心、砥砺前行,根据《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》,我校将开展2023年单项奖评审工作,请各学院、职能部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此次评审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定原则
1.各学院严格按照《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》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单项奖评审工作。
2.评选对象为东南大学在籍在校的本科学生,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在校总人数的20%(大一学生在新生办参与评选),4166am金沙信心之选2020、2021、2022级学生共可评选102项。
其中2019级(五年制)本科生可获得奖学金,其他年级可参评单项奖,但不颁发奖学金,4166am金沙信心之选无五年制本科生,故所有单项奖均不颁发奖学金。
二、评选要求
1.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;
2.创新创业实践优秀奖(由教务处、团委、学生处根据创新创业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,学院不组织评选);
3.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(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)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41项;
4.学习进步奖,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(4.8制绩点)提高1.5以上者可获此奖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1项;
5.社会工作优秀奖(由学生处、团委和各院系评选)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1项;
6.体育活动优秀奖(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活动组织、参与情况,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)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26项;
7.文艺活动优秀奖(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)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26项;
8.社会实践优秀奖(由团委、学生处、各院系组织评选)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1项;
9.志愿者服务优秀奖(由学生处、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),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26项;
10.见义勇为奖(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)。
11.以上各类可兼得。每位同学最多报2项,若一位同学兼得2项单项奖,则名额算2项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 系统申请:
请学生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—奖学金—单项奖(XXXX奖),在12月18日前完成系统申请。
2. 电子版材料:
请申请学生于12月18日前扫描下附二维码,填写《东南大学2023年单项奖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1),如想申报两项,请填写两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