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(试行)

发布者:杨煜发布时间:2017-07-28浏览次数:1697


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

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和评议标准(试行)的通知

  苏教评﹝20174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 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质量,省教育厅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》的精神,结合我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实际,组织专家对2002年印发的《江苏省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》和《江苏省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指标》进行了全面修订。经审定,现将《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和《江苏省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(试行)》《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、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实施办法和评议标准,通力合作,精心组织,做好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。要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,落实抽检评议纪律要求,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和评估环境。要合理运用抽检评议结果,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,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全面提高。

附件:1.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

2.江苏省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(试行)

3.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(试行)

江苏省教育厅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720



附件3


江苏省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标准(试行)


一、论文选题

(一)选题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,具有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。

(二)选题有一定的专业深度、技术难度和工作量,具有创新性。

二、研究水平

(一)文献资料全面、新颖,对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或项目的背景分析客观、准确。

(二)科学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进行分析研究,体现出应有的专业研究基础能力。

(三)研究成果在路径设计、方法建立、成果转化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具有先进性、创新性。

(四)研究成果具有应用性,能产生实践应用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。

三、文本写作

(一)论文形式与选题适切,应用型成果的文本体例符合行业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。

(二)语言风格与文体协调,逻辑严密,表达准确,图表附件及文献引用规范。